混在男生群里的那个“女生”
这是奴隶社会的第 3536 篇文章
题图:Photo by Dim Hou on Pixabay
作者:张惠雯,生于70年代末,祖籍河南。毕业于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2010年后移居美国,现居波士顿。曾两次获得“新加坡国家金笔奖”中文小说首奖,以及“首届人民文学新人奖”、“上海文学奖”、“中山文学奖”、”首届曹雪芹华语文学大奖”等多个国内文学奖。已出版短篇小说集《两次相遇》《在南方》《在北方》《飞鸟和池鱼》《蓝色时代》,散文集《惘然少年时》。
在我二十岁左右,我不希望男生把我当成女孩儿对待,我希望他们把我当成“兄弟”,只有这样,和他们在一起时,我才感到自在。
他们住在楼上,我们在其中的一个房间里小聚。这个房间和我住的房间结构一样,是个长方形的房间,两边各有一扇窗户。房间里比楼下的大厅整洁一些,但没有任何修饰,如摆在电脑上旁边的小仙人掌、张挂在墙上的画框、日历,或是挂在窗户上的一串风铃等等。它看起来就是个最简单的睡觉的地方,床上除了床垫、床单和一个枕头,没有任何多余的东西,不像我们女生的床上,总是扔着抱枕和柔软的绒毛玩具。
因为他们把我当成他们中的一员或者看成一个幼稚的“小兄弟”,所以我并不介意坐在床上和他们一起聊天。我们随便聊着一些事不关己的话题,譬如,学院里哪位教授有才华哪位根本就是瞎混,某位学姐或学长就业后发生的变化,还有绿园里的近期八卦:哪一对儿散伙了、那位每天傍晚浓妆艳抹出门、被车接走的印尼女学生会不会当了某富人的情妇……我渐渐发现当我和男生们在一起说话时,我仿佛有一种“变换角色”的能力,不仅是我盘腿儿坐在脏兮兮的床上的假小子一般的姿势,还有说话的语气,甚至连我的感觉也有点儿倾向于男性化。
▲ Photo by Mohamed Hassan on Pixabay
我后来意识到,我在写作时也常常有这么一个随时“换位”的能力,我可以自然而然地从男性的角度去叙述,这对我来说没有多大困难。我怀疑这和我从小读了过多的文学作品有关,以至于它们潜移默化地“塑造”了另一副思维和感官。如果说一个完整的人(还未被完全规训成为社会性别意义上的男或女的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有些雌雄同体,那么这些书则催发了我身上本就存在的那种“雄性”特质。也就是说,它们不是压制了我原有的女性思维和女性感觉,而是让我具有了双重性。
我可以对一个男性的遭遇感同身受,同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女性主义者。从小到大,我都极度讨厌大男子主义,厌恶对女性的任何贬低和忽视,我也喜欢女性更为仁慈、感性、敏感的特质,从不觉得自己需要像男人一样粗枝大叶地生活。在我的“女性主义”观念里,女性并不需要变得和男人一样,她需要的是和男人同等的权利和尊重。我得承认,有些荒唐的是,我身上的某些男性倾向其实是被小说中的男性人物“塑造”和引导的,例如屠格涅夫小说中那些没有家室牵挂、只追求理想和爱情的英雄,例如契诃夫小说中那位忧郁的、浪迹天涯的“多余”的画家,而不是现实生活里的男性,因此,它其实有点儿理想主义和不合时宜。
我们聊天的时候,房间两边的窗户洞开,因为有人在靠近窗户的地方抽烟。风在长方形的屋子里穿来穿去,这个屋子的空空荡荡给了它足够的游荡空间。突然,他们会问我:“说说你自己吧,你最近又在读什么有趣的书啊?”碰到这种时候,就像自己的秘密被别人当场揭发出来一样,我总是支支吾吾地搪塞过去:“没有呀,没看什么新书。”我不愿意谈我看的书,因为我知道这对他们来说过于陌生、没有意义。因为商学院的中国留学生很少,所以大学时候,我们这个小群体来往比较密切。有时,我也会和他们一起去看电影、吃饭。我往往是这个男生群体里的唯一一个女生。
有时候,人们问我,为什么在小说里能把男性写得那么真实。我想,这可能和我与男性朋友的相处方式有关。首先,你得确定能相互尊重、平等视之,只有在这样的前提下,性别界限才不至于成为干扰或困扰。作为一个写小说的人,无论是对于女性还是男性,我最大的兴趣是观察、了解他们,而非评判,否则我就不可能了解到他们的真实想法。作为男生群里的女生,我一般不会过于敏感、计较,我相信我的朋友们在我面前也会觉得没有过多的顾忌和拘束。譬如,我不计较男生们大大咧咧的举止,不计较他们抽烟喝酒、骂几句并不过分的粗话,就像我不计较他们猫儿来往的荒凉客厅和不那么宜居的房间一样,如果他们谈论女生,我也不反对,但不同意的话,我也会提出自己的意见。
一般来说,我是个说话无趣的人,几乎不喜欢一切体育运动,也不关心世界的经济、政治和自己将来的职业。每当我的朋友们煞有介事地谈论着属于男性的“大话题”时,我看着他们那故作严肃的表情就暗暗觉得好笑。偶尔,我会扫兴,表示这个话题非常无聊,但大部分时间,我会在一边听着,那些谈话的内容或者立即变成我的耳旁风,或者被我在心里沉默地思索一番。我想,无论如何,我算是个温和、不怎么挑剔的朋友。有时候,想到身为男性在这个社会上需要承担的“义务”,需要扮演的角色(通常是强硬角色),我觉得丝毫不羡慕他们。要知道在一个会批判‘女人不像女人’的社会,肯定也会批评‘男人不像男人’。男性有特权,同样也有社会加之于他们的规训和桎梏。因此,在我很年轻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是一个男人,我肯定会支持女性摆脱社会规训,因为这也是解放我自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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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男生在一起时最大的冒险也许就是去探访新加坡的“红灯区”芽笼。我想,既然芽笼这个地方存在着,那我就有必要去了解它究竟是个怎么样的地方。有这个念头的时候,我已经大学毕业,在国立大学的一个研究所工作。我那时有两个谈得来的新朋友,他们天性愉快,喜爱享受生活,对一切禁忌也自有开明的、符合人性的理解。 因此,当我决定看看红灯区到底是怎么回事时,自然就想到让他们俩“护航”。
我们去的时候是夜里较晚的时候,以便能看到“展示”。那个时间,新加坡的其他地方已经是商店打烊、街道安静了,但芽笼那条主道两边仍然是人声鼎沸、灯火通明的热闹景象,两边招牌红红绿绿设计俗气的咖啡店和餐馆大部分都还在营业,不少人还在吃宵夜,空气中仿佛有一层烟雾般的东西,热气腾腾。我说:“大家看起来都挺热爱生活的呀。”其中的一个说:“比平常看到的新加坡人活泼吧?” 大家都笑了。
要看到“展示”的妓女,我们必须离开主道,拐进旁边一些灯光较昏暗的小巷子里去。我记得有一些名字是奇怪的数字的旅馆,他们告诉我这就是做那种生意的旅馆。在一个地方,我们看到了一排“展示”的妓女。她们站在一个看起来比较大的旅馆外面,大概有十多个,被一些围观的男人围在中间。即便在比较昏暗的灯光里,仍然看得出她们的一张张脸浓妆艳抹,也看得出她们很年轻,几乎都是中国女孩儿。我们已经感到有点儿尴尬,这时候,一个五六十岁的新加坡uncle走到其中一个女孩儿面前询问,我们听到那个年轻的妓女用带西南口音的普通话和他说着什么。我们站在稍微外围一点儿的地方观看。那个男人又伸出一个指头,妓女摇摇头,说“二百”,那个男人就走开了。
我们到附近的一两条巷子里,这些巷子都灯光昏暗、建筑样式陈旧,给人的感觉不怎么好。路上,我们看到两三个本地和越南的流莺,遇见一次更小规模的“展览”,仍然都是年轻的中国妓女。这让我心里很不舒服。根据我两位朋友的了解,这些女孩儿不少是“劳务输出”到本地的中国女工,她们为了多挣钱,晚上就到芽笼或是一些提供色情服务的歌厅去挣钱。他们表示对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他们认为有些女人只是想要“easy money”,并不看重什么自尊心,世界上每个人都有不同的需求,看重不同的东西,她们可能很喜欢这个工作。况且,他们说,如果没有芽笼的妓女,在新加坡几年也回不去家的大批中国、印度劳工,那些一辈子没能娶上老婆的新加坡老 uncle 们怎么办呢?
我说我明白市场的“客观需求”,但从这些女孩儿的角度来想一想!她们看起来那么年轻,和这些老旧、凋敝、肮脏的后巷格格不入,在这样的年纪,她们有多少东西可以学,在生活里有多少谋生机会可以把握?在这样的年纪,生活可以非常明朗,但她们却选择站在异国的后街暗巷,供形形色色的、男人中最猥琐而龌龊的一群挑选、玩弄。我不认为她们会喜欢这样的工作,我也从不认为她们身为妓女而不遭受身心的摧残。
我知道我的朋友站在男性角度所做的貌似客观的判断颇能代表相当一部分男性的观点,按照他们的判断,在这个世界上,妓女是必须的,而且妓女算是一种带有“慈善”性质的职业。我只能说这是个不公平且缺乏同情心的观点,在这个观点背后是一个完全偏执的男权主义观念,即男性的欲望理所应当被满足,即使这种满足要以某些女性被侮辱和伤害为代价。我发现涉及到这种原则性的问题时,我会立即站在反对男权的这一边。因此,如果说我的内在里也存在着一位男性,他也是个对女性尊重、具有同情心的男性,是由最富同情心的文学培养出来的男性。
在我后来读到的关于色情业女性的调查,无一不验证了我当时的想法:大部分沦为性奴的女性,都会遭受嫖客的各种虐待和凌辱,成为她们一生都无法摆脱的残酷记忆。所以,至今,当某些知识界的男性大谈色情业的“风流”并把它视为社会自由的标志之一时,我想,那只是男人的可耻的风流和“自由”吧。
当然,我们并没有因为激烈的争论而反目。于是,在争论之后,我们还是没心没肝地去吃了芽笼著名的砂锅粥,并且喝了啤酒。但回到主街上让我感觉好了不少,仿佛我又回到了正常世界,我发现我终究是个喜欢“正常”的人。我已经看到了我想要了解的东西,而且确定自己以后不想再看到这种“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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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无论是我大学时代的那些“兄弟们”,还是这两位愿意陪我去芽笼探访禁地的朋友,都已各自成家立业,分散得天南海北,我已经有很多年不曾见过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当年坐在那个空荡简陋的房间里闲聊八卦的年轻人,似乎一下子都成了别人的父亲,如杜诗中所写的“儿女忽成行”。他们那时穿着夹脚拖鞋在宿舍里东游西逛、仿佛无处可去的那双脚,如今穿着名牌皮鞋奔走在世界各地,去谈他们的投资和生意。这种生活是否更幸福了?我希望如此。但生活自有它的目的,这个目的不一定是幸福。
我尤其记得那位大学时和我关系最好的“兄弟”,他为人慷慨直爽,总是鼓励我做我自己喜欢的事。我们都毕业工作了以后,有一天,一起坐在乌节路上某个咖啡馆外面的露天座位喝咖啡,傍晚时候的人流就像风一样无声无息地从街头掠过。我说我觉得我只想写小说,不想做现在的工作了。我的朋友说:“你想做什么就去做什么,难得你能找到喜欢做、又有意义的事。”又说,不用担心经济上的困难,有需要他一定给予帮助。这种洒脱的态度总能粉碎掉我心底的一些怯懦和迟疑。
在我后来刚辞掉工作打算写作的那个时期,也就是我经济上较为拮据的时期,他很多次“强烈要求”(用他自己的话说)给予我经济上的帮助,我都婉拒了。他说那就让他借给我一些钱,我可以以后再还。他当时在投行工作,工资和花费都很高,所以觉得我靠兼职挣的那点儿收入根本无法生活。可我自己觉得我只是手头不那么宽裕,又不至于挨饿或无家可归,不需要借钱。我的固执让他很沮丧,有一次,他说:“从没见过你这种人,明明有困难,却不肯让人帮,难道你要让人家天天追着你、哀求你借他点儿钱吗?”尽管如此,他还是找到一个我可以接受的方式帮助我,只要他有空,他就会请我吃大餐、打牙祭;此外,他是个满世界跑的人,他知道我和其他女孩儿合租,临马路的房间有些吵闹,所以出差期间就把钥匙留给我,让我去他那套临新加披河的公寓套房里住段时间,清净读书……这种在我人生低谷时的帮助,我永远也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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