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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诈骗犯罪的九大难点与争点

胡云腾:诈骗犯罪的九大难点与争点

7月前

随着网络犯罪的日益猖獗,诈骗罪的涉及业务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趋势。无论是在传统领域还是新兴领域,如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诈骗罪都屡见不鲜。


据最高院一季度公布的数据,2023年刑事一审案件呈现增长态势,全国法院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8.9万件,同比增长8.32%,其中诈骗罪的增幅更是超过30%。


显然,掌握诈骗罪的辩护要点是每个刑事律师的必修课。


被告人的行为是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是金融诈骗还是合同诈骗,不但是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更与量刑判决息息相关。


那么,诈骗行为与获取财物间的因果关系该如何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标准是怎样的?诈骗罪与其他特殊诈骗罪的界定又该如何区分?


5月15-16日晚19:00,智拾网有幸请到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退休)胡云腾教授莅临,就诈骗犯罪的九大难点与争点进行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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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云腾:诈骗犯罪的九大难点与争点


对刑事律师而言,判断诈骗案件的罪与非罪,理清诈骗罪与具体类型诈骗罪的边界,一直是难点、重点。


与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等转移占有型财产犯罪不同的是,诈骗类犯罪表面上呈现“平和自愿”转移占有的样态,甚至发生在亲朋好友、公司股东、贸易伙伴之间,继而容易与民事经济纠纷相互混淆,相关争议也油然而生。


比如,“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问题。·


司法实践中对“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尚没有统一标准,很多情况下需要通过客观存在的事实作为认定诈骗罪主观方面的要素。但行为人的供述又具有易变性,很容易被其还款承诺、借条、正当用途的票据等证据所迷惑。此外,“非法占有”和“非法占用”也极易产生混淆。


那么,如何审查其供述与客观行为是否相符?生活中最常见的“在交易过程中夸大其辞甚至欺骗,抬高商品、服务的价格能否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还有诈骗犯罪认定中的刑民交叉问题。


具体而言,就是同一案件内部的多个关联事实分别涉及刑事法律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或是同一事实同时涉及刑法和民法规定,从而必须在刑民之间做出判断。


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民事欺诈和诈骗犯罪的区分。


因为民事欺诈行为同样会具备“欺骗行为要件”和“财产损失要件”,而“非法占有目的”的界定标准又没有那么明晰,这就导致该类案件成为司法实务中最为疑难的案件类型之一。


如何判定刑民交叉案件?如何在“事实同一性”的基础上,按照刑民所涉事实的重合程度,将刑民交叉型诈骗犯罪进行有效区分?


以及合同诈骗的认定标准。


司法实践中,合同诈骗与民事合同欺诈、与其他类型诈骗犯罪的区分,“两头骗”案件、犯罪金额的认定等问题上均有较大争议。


毕竟合同诈骗罪在行为逻辑构造、具体手段等方面与其他诈骗犯罪类似,在客观层面极易混淆。尤其是合同诈骗所涉合同范围的界定问题,一直是认定中的难点,毕竟有的交易会采用口头形式约定,合同存在与否界限模糊。


如何正确区分合同诈骗与普通诈骗?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界定和范围又是怎样的?


除了上述难点,诈骗犯罪还有很多认定疑难和争议问题,理清相关问题不但有助于刑辩律师在办案过程中迅速识别关键问题,更能更好地为当事人进行有效辩护。


5月15-16日晚19:00,胡云腾教授将做客智拾网直播间,带着大家深入了解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并就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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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诈骗犯罪的九大难点与争点


一、从司法统计数据看近年来诈骗犯罪的新特点新趋势

二、诈骗犯罪非法占有目的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

三、诈骗犯罪数额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

四、诈骗犯罪损失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

五、诈骗犯罪认定中的刑民交叉问题

六、普通诈骗罪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问题

七、合同诈骗罪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问题

八、集资诈骗罪认定中的难点与争点问题

九、民事诈欺行为与刑事诈骗犯罪行为的界限

十、普通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区分中的难点与争点


 课程收获  



深入理解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通过系统学习,全面掌握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非法占有目的等关键要素,为准确认定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掌握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

深入分析司法实践中诈骗罪存在的疑难问题,如地域管辖、犯罪事实认定、证据收集与运用等,帮助刑事律师更好地应对实践挑战。


提升办案中的法律适用能力

通过学习诈骗罪的法律规定、司法解释及判例,增强对法律条文的解读能力和对法律适用的把握能力,提高办案质量。



 讲师介绍   

胡云腾

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

最高人民法院大法官

胡云腾: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大法官(退休),现为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

胡云腾教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所长、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兼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二级大法官。曾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担任兼职教授、博士生导师。从事法律学习研究与司法实务40多年,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法学、司法制度、司法改革和司法案例。参与了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2010年创立中国特色案例指导制度、新时代以来推行司法责任制、设立巡回法庭、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完善刑事诉讼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重大司法改革工作,并曾担任审判长再审改判河北石家庄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和吉林长春孙氏三兄弟涉黑案等重大案件,是精通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的学者型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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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智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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