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普森究竟是不是杀妻案真凶?为你扒一扒法律真像
上一篇谈到辛普森离世,30年前轰动一时的“杀妻案”成历史之谜。辛普森至死没有“悔过”,法学圈的争议也从来没有平息过。我们做一些法律分析,看看杀妻案的凶手真的是辛普森本人吗?
从多年后的档案披露以及涉案当事人回忆来看,认定凶手的关键证据,几乎可以肯定被人伪造。主流媒体对律师天团“狡诈式”的辩护大肆报道,却对合理辩护避重就轻,让大众认为辛普森就是杀人者无疑。
以往的报道反复提到,辛普森戴不上现场的手套、警方搜查不符合程序、警方证人种族歧视,因此最终被宣判无罪。但媒体避开了三个更重要的事实质疑:为什么警方忽略了现场明显的第三人血迹?为什么警官携带血样返回案发现场,送检血样少于抽取血样?为什么袜子两侧的血迹可以重合,血迹中为什么存在抽取辛普森血液样本时加入的防腐剂?
现场勘查漏洞明显
可疑血迹视而不见
1994年,美国著名橄榄球明星O.J.辛普森的前妻妮可·布朗·辛普森和她的朋友罗恩·戈尔德曼被发现在住所门口遇害,辛普森被锁定为嫌疑人,因为警方在现场发现了辛普森的血迹、妮可和戈尔德曼的血迹以及辛普森的手套等物证。此外,还有多名证人声称在案发当晚看到辛普森在妮可住所附近徘徊。
但是,根据案发现场的照片,辩方专家认真分析了妮可尸体裸露肩膀上的七点血滴,这些血滴的形状和滴落方向明显不符合妮可自己滴落的特征,只能是来源于妮可以外的人。根据常识推理,妮可倒地后,很可能是有一个流血的人从她尸体旁走过时留下了这些血滴。这意味着,这些血滴要么属于另一位受害者戈德曼,要么便是凶手留下的关键证据。
然而,当辩方专家向警方检验人员提出对这些血滴进行进一步查验的请求时,警方认为这些血滴不重要。由于妮可的尸体在解剖前已经被冲洗,这些至关重要的血滴痕迹永远地消失了。
警官携带血样返回案发现场
血液样本不翼而飞
在对辛普森审讯过程中,瓦纳特警长向辛普森透露,警方在其住宅内发现了一些可疑血迹。对此,辛普森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血液样本以澄清事实。于是,警署的护士随即从辛普森身上抽取了血液样本。按照常规程序,为了防止血样凝固和变质,警方在辛普森的血样中加入了防腐剂(EDTA)。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瓦纳特警长并未将这份血样立即送至附近的警署刑事化验室,而是选择将其带回距离32公里外的凶杀案现场。他在现场逗留了长达三个小时之久,才将血样交给正在勘查现场的刑事检验员丹尼斯·冯。
在庭审过程中,警署护士作证称,当天从辛普森身上抽取的血液样本约为7.9至8.7毫升。然而,辩方专家在警方实验室仅发现了6.5毫升的血样,这意味着,辛普森大约1.4至2.2毫升的血液样本竟然离奇失踪了,而案发现场提取的血样证据中也检测出了防腐剂。
非法搜查缺乏必要
血迹证据令人生疑
在申请到法院的搜索许可证之前,警方便对辛普森的住宅进行了一次非法搜查,根据福尔曼警官的说辞,几位警官发现门外车把手上有细微血迹,担心住宅内的人有危险,在紧迫情况下不得不闯入住宅,紧急搜查。但进入住宅后发现并无危险,警官应当停止搜查,因为这样的非法搜查不但会让自己受到纪律处分,而且会让所获证据在法庭审判时一概作废。
然而,没有紧迫危险,也没有紧急情况,福尔曼警官却独自一人在辛普森宅内继续搜查,“发现了”一只沾有血迹的右手黑色皮手套,也就是被大家所熟知的“戴不进去的血手套”。
据此,警方认为有足够理由怀疑辛普森的作案嫌疑,向法官申请正式搜查令,在正式搜查当中,警方在二楼卧室地毯上发现了一双带有血迹的袜子,以此作为指控辛普森杀人的重要证据,检方认为“血证如山”。
实际上,这一血证漏洞百出。
首先,袜子上的血迹非常奇怪,袜子两侧的血迹形态完全一致。如果袜子当时穿在脚上,要么只有一侧,要么两侧分别溅上了血,各不相同,渗透痕迹都是从外侧到内侧。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血迹直接从袜子的左侧渗透到了右侧,使得两侧的血迹几乎一模一样。这一现象表明,袜子很可能在未被穿着的情况下,血迹被人为涂抹上去。
在庭审过程中,检方提供了一系列现场照片作为证据,这些照片所展示的时间顺序却引发了新的疑问。案发之日下午4点13分拍摄的照片中,并未出现这只血袜子,然而,在仅仅22分钟后的4点35分拍摄的照片中,血袜子却突然出现在地毯上。这不禁让人质疑,血袜子究竟是一开始就存在于地毯上,还是在后来被人移动到该位置?面对这一疑问,警方含糊其辞,并未正面回答,难以令人信服。
此外,辩方专家在进一步检验袜子上的血迹时,还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他们发现血迹中含有高浓度的防腐剂(EDTA),而这种防腐剂正是案发当日,警方在抽取辛普森血样后所添加的,血证的真实性更加让人怀疑。
所有人都在注意辛普森的顶尖律师团队,指责他们凭借着高超的辩才,巧妙地利用了美国社会的种族分歧,抓住程序漏洞,成功地让手握血证的检察官和警方证人功亏一篑,让这个杀人犯无罪释放。实际上,这些关键证据存在的疑点,才是辛普森被无罪释放的原因。
值得注意的是,当年参与调查此案的洛杉矶警察在此后数年里全部被撤职或调离原职。在辛普森案结束后,发现“血证”的福尔曼警官因作伪证被洛杉矶地区检察官起诉,最终因伪证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往期文章:辛普森离世,“杀妻案”成历史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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