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莫言在公号发表余华的投稿:这对 “狗头大师”何以如此可爱?
文丨将爷
昨晚九点,莫言在他公号发了篇文章,叫《今天收到了余华的投稿》。
这两人,是中国当代文学的两大天王,既是顶流,也是顶牛,随便发个稿件,不论给哪家刊物,都是天赐。
这一次,余华稿件不投文学刊物,只投给莫言的公号,莫言还专门给他弄了个“编者按”。
这么个搞法,真是文坛佳话。
我又想范曾那个老货,对自己娶小老婆还自评为“艺林佳话”,那就是个笑话,是个丑活。
同样都是老头,差距是真大呀。莫言余华这一对的佳话,叫高贵;范曾自作多情的“佳话”,叫下贱。
这次莫言在公号上发余华文章,值得拆解提炼的地方有很多。
我先说个整体感受——这是思想者之间的会意与安抚,是价值观同道的深情相拥。
众所周知,莫言与余华,是中国文学圈的“神仙老基友”。
打个俗气的比方,他俩的感情呢,就像是肖战和王一博在《陈情令》中的情谊升级版。
反正,“莫余cp”老男孩,是一道极致的文学风景线。
他俩用行为和作品告诉人们,最高贵的作家应活成啥样子,最有品位的作品应有怎样的感染力。
在这文章留言区,有个网友这么说:
哇哦,情侣头像叫情头,所以朋友头像叫?额…朋头???
“狗头军师”这词不好,有既蠢又坏的意思。但,这对“狗头大师”,主打就只有一个词,叫“可爱”。
余观乎二位大师,在狗脸一张。余华萌,莫言憨,前者凄楚,后者怜惜,四目传情,心意相通,此则文坛绝代双骄之大爱也。
此时,我一个人,对着窗外的山那边,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下面,我对莫言的“编者按”和余华的正文,简单说些自己的读后感。
在我看来,余华给莫言投稿,在说对“风”的领悟,是有深刻意旨的。
余华这文章,很有用户思维,应是专门为莫言写的。
莫言曾对年轻人深情地说“不被大风刮倒”,其实,他活到现在,都一把年纪了,也还得顶着的风,也是越来激烈。
比如,有一种风,叫“星火妖风,毛蛋恶臭”。
在这篇《山谷微风》中,余华引用了莎士比亚在《暴风雨》等文章这样的表达:
你将像山上的风一样自由。
请你像风一样自由的说吧。
显然,这是对莫言的激赏和期待。
自由,是这世上最高贵的精神品质。
当然,余华除了表达拥抱“自由的风”的坚定,也讲述了“方向并不总是一致”的风,内心也感到有些尴尬困惑:
有些迟疑,有些暗示,有时候迎面而来,有时候在背后提醒,似乎要表达什么,又不知从何说起。
受囿于外部环境和表达困境,有些余华也难以准确表述。
各位,这还真不是缺少勇气的问题,而是不想说得那么平俗直白。
对此,莫言是会意了,是释怀了。
他首先表明了对“风”的这样态度:
无风不起浪,而无浪的大海,也就失去了神秘雄壮和狂暴。
这句表达,令人动容,也让我想起了高尔基写《海燕》。
他们真的都有与暴风雨的搏斗豪情呀。
莫言这话,既有勇气,又很坦荡,且特别从容。
当然,莫言也说:“ 尽管还有“风话”要说,但不能再说了。”
这与余华那句“不知从何说起”是呼应的。两位大师,四两拨千斤,话不说透,意已尽明。
深邃和洁净,让他们自觉地远离喧嚣与沾惹。
不过,为了便于普适性理解,对这段表达,我得用自己的老将式话语体系,来粗暴翻译一下:
操蛋的邪风吹来,大地上滚动着无数毛星火式的臭蛋,现在,我们就掩鼻绕行吧。
咱老哥俩,求淡求拙,风淡云轻。这日子,晒晒我们基情的狗粮,也挺好。
文学最大的美,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你看,我上面这样翻译,就榨出水平自己水平差得一笔。
网上总有人在说,余华和莫言私交那么好,对毛星火这种搅屎棍,他咋不站出来替莫言发声呢?
这么说,真是文化气度格局小了。
我打个比方说,有个又丑又贱又穷又坏的江湖小泼皮,看到一灯大师慈眉善目,坐在那里一心一意地研发武功,他就凑上去,又吐又拉,又打又踢。
然而,一灯大师眼皮都没抬一下。这时候,你非要喊话一灯的好友洪七公,让老叫花子来施展降龙十八掌,直接来劈了那丫挺。
洪帮主一定觉得太无趣。
大伙都怼这种泼皮无赖,这叫普遍正义。但,确实也普通。
就像我这种写手,偶尔羞辱一下毛星火没文化没人格没教养没人性的傻逼,其实,也觉得脏。
但,没办法,这世间还是得有人做文化铲屎官呀。
这种活,余华干不来,也不能干。这无关水平,仅关气质。
说白了,余华和莫言,只需要负责呈现人间大美。
最多,他俩再逗比一下,显得多点“小可爱”,让大伙乐一把,也是善。
我这种写手是不同的,也没法写成不朽,就不必过度装逼摆深沉扮高雅了,那也没劲。
更重要的是,不论世道怎么变,有趣的灵魂,高贵的灵魂,活出文化人美好尊严的人,就应得到大众文化保护。
这正是我特别欣赏莫言和余华对文学“狗头大师”的原因。
我认为,莫言和余华这一次文化互动,是价值观和艺术功力都抵达至高至纯境界的大师,是在向人们展示文学的纯美和至善。
再来欣赏一下莫言老师手写的“编者按”吧:
莫言和余华,都得过世界文学大奖,他们是在竖起我们的文明旗帜。
中文互联网上,骂莫言挺余华的,往往是同一波人。这本身就说明,我们的文化鉴赏能力,是多么可悲。
其实,莫言和余华爱得深呀玩得嗨,本身就是因为都有盖世武功,又加上共同价值观,于是相爱相惜。
莫言和余华的友情,让我想对这么两对作家友谊,一对是托马斯·曼和赫尔曼·黑塞,另外一对是郁达夫与鲁迅。
托马斯·曼和赫尔曼·黑塞都是诺奖作家(但愿余华也能拿),两个人有数十年的交情,有感人的兄弟情。
托马斯·曼思想也是有前后变化的,早年深受民族主义影响,对战争很推崇。而赫尔曼·黑塞是反战的。后来,托马斯·曼的思想发生变化,转向了民主精神和人文主义,对自己曾经的反理性主义,很忏悔。
当艺术表达与价值观都能同频共振,他们的友情越来越深。
同时,在文学创作,他俩通过互动影响,共同进步。
比如,托马斯·曼对黑塞的《荒原狼》极其喜欢,在自己小说《约瑟的青年时代》还写了个少女驯化荒原狼的故事,以表致敬,他还力荐黑塞获诺贝尔奖。当然,托马斯·曼的大世界观,也极大启发了黑塞的写作。
“德国大师”与“荒原狼”,写信交流,见字如面,有上百十封书信见证这对文豪跨越半个世纪的深情。后来,托马斯·曼与黑塞在巴登相聚,曼曾用三个下午为黑塞读自己新写的文章。
这对“灵魂知己”,在对方遇到恶毒攻击时,又都会站出来为之辩白。
1955年,托马斯·曼去世,黑塞悲痛万分地说:
我感到世界空荡荡的,自己被撇下了。
在中国文坛上,这样高贵的友情,其实并不多见。倒是有不少像郭沫若对鲁迅、沈从文等放暗箭的行为。
我印象中,当年创造社和太阳社联合攻击鲁迅,郁达夫和鲁迅在一起搞了本《奔流》杂志,给那些幼稚青年洗洗脑子。
这事又让我想起莫言被狗咬的情节了,只是,现在给狗洗脑,太难了。
鲁迅是个猛男,头发一竖,骂人无数。
但,小人难缠,暗箭难防。还好,有郁达夫这种谦谦公子,温润如玉,让铮铮硬骨,少了些冰冷寂寞。
他俩是文友,也是酒友。他俩在北平小羊肉铺喝白干,在上海黄的、白的、洋的一起喝,也搞”三盅全会“。
郁达夫曾在日记中说:午后打了四圈牌,想睡睡不着,就找鲁迅聊天,他送我一瓶绍酒,金黄色,有八九年光景。改天找一个好日子,弄几盘好菜来喝。
谁说君子之交一定淡如水?
有些交情,就是要弄点好酒来一起喝,有些朋友就是要表情包都要一起搞成“潦草小狗”。
就像上回在“与辉同行”直播间,余华在聊文学,苏童眼神直勾勾的,他是想着快说完,去解酒瘾。有趣的灵魂在一起,不喝都醉了。
任尔东南西北风,君子只需好酒一壶,知己几个,这人生,就能站着不倒了。
有趣的灵魂原本很少,选择在一起,才不孤独,才是更美。
莫言和余华,一对“狗头大师”,活出了人世间最美的文化风景。
他们的风中相拥,既有深意,又很可爱。
可爱,不只是好耍,更多是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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